“丁”五行属火,“壬”五行属水,所以,“丁壬”合为水火既济。 “水火既济”出自《易经·革卦》六二爻。 《易经》第六十二卦:“革卦”(离上乾下)。 革卦的爻辞是: 初九,巩用黄牛之皮,吉。 九二,己日乃革之,征凶,贞吝。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征凶。 九四,鼎金,吉。 九五,鼎玉,大吉。
“丁”五行属火,“壬”五行属水,所以,“丁壬”合为水火既济。 “水火既济”出自《易经·革卦》六二爻。 《易经》第六十二卦:“革卦”(离上乾下)。 革卦的爻辞是: 初九,巩用黄牛之皮,吉。 九二,己日乃革之,征凶,贞吝。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征凶。 九四,鼎金,吉。 九五,鼎玉,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