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多大算儿童?
我见过的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对儿童的定义是0-14岁。 但这并不意味着,过了14岁就不属于儿童了。 因为从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的角度来看,许多青春期的孩子其实依然处于“未成熟”的阶段(但一般我们认为青春期开始于10-12岁)。 如果我们查阅世界各国的法律,我们会发现关于儿童年龄的界定也是各不相同——有些国家把出生至满6岁的孩子们定义为儿童;而另外一些则把未满18岁的孩子都称为儿童。
而在医学文献中,对于儿童年龄段的定义更是没有统一标准。有研究将人体生长发育的各个阶段划分成若干阶段,每个阶段具有特定的年龄跨度,其中就包括“儿童期(childhood)”这个概念: 0~3岁为婴儿期或乳儿期; 4~12岁为童年期或学龄期; 13~17岁为青春期; 18~59岁为成人期; 60岁以后为老年期。 而如果以年龄段来划分人的身体发育状况的话,儿童显然占据了整个生命周期的一半甚至更多…… 所以,我认为把0-14岁定义为儿童期并没有考虑到这个群体在身体、心理和社会性等方面所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在临床实践中,我经常看到很多成年患者记忆里充满了孩童时代的种种痛苦,如经常被父母殴打、经常被人嘲笑、被欺负、孤立等等。这些经历对他们的人格发展和成长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 我把14岁以下的人群都定义为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