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算厅还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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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啥?这是厨房啊!

近日,上海一家房产经纪公司将一套四室一厅的老房子挂牌时,将房子一个次卧的房间大小标为“厨房”,并详细描述了“厨房”内的各种设施齐全,包括煤气管、排水管等。据悉,最终这套房子以60万元的价格成交。而其所在的小区,平均销售价格已在5万元以上。

对此,我表示质疑。按说,这样的厨房,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应该叫“卫生间”才对。根据房地产专业术语,“厨房”应与“贮藏室”有别。而依照一般城市住房的结构格局,在“厨房间”(包括洗菜、做饭、洗漱等功能)与“卫生间”之间,还应该有一个面积稍大的房间,专供洗涤、熨烫衣服之用。

厨房的作用不外乎二:一是吃喝,如煮菜做饭;二是洗涤,如洗菜、洗碗,也包括洗漱。而洗涤的对象不仅是食物,还包括衣着。于是,我们可见厨房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

然而,这个重要功能的房间,却一向为人们所忽视。如上海这一房产经纪公司者流,将厨房列为房间,且还可单独挂牌出售,实乃“独辟蹊径”。事实上,无论是旧住房成交时存在遗漏事项,还是新住房设计时考虑欠周,厨房的地位和作用都颇为尴尬。

一方面,它处于住房内,且一般较小,似乎应该列为居住面积。可它毕竟与起居室(包括卧室、客厅、餐厅等)不同,更多涉及家务劳动,远离吃喝拉撒睡等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它又与卫生间颇为相似,如都有用水部位,都比较小而狭窄、较为阴暗潮湿,甚至都安放有便器。

诚然,从现代社会的生活习惯和方式看,厨房确实应该独立出来,而且应有专业的设计、合理的布局和最好的采光与通风。同时,它又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但生活品位并不很高的起居室(或者说,功能比较单一)。况且,在房价日益攀高的今天,将厨房独立出来,可以尽量缩小其面积,以使买房者的购房门槛降低;也可以设计得小巧灵便,以降低居住者的生活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厨房即便不能列入居住面积,也当作为一项居住的附属条件。凡房,无论何名,一定要有厨房,否则与居无厨无异。而厨房又不同于卫生间,不是“私隐”之地,不应使外人(包括客户、邻居等)看不清、进不去、不洁净;同时,也要考虑到日常生活中的私密性(如能装门最好)。

然而,现在的许多新建小区和旧区改造,将厨房不列入住房的房基产权面积,既违背了正常的住房生产秩序和习惯,又极大地破坏了日常生活设施。尤其是将厨房算作大厅(即公有公用之厨房)或厨房包括在储藏室之中,实属对日常生活规律、生活习惯的无视和破坏!

而将厨房作为大厅(即公厨房),更属不能容忍。在这样一个肮脏的空间里,人们怎样吃饭、烹调、洗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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