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我国的企业性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简称“全民企业”或“国营企业”;另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全民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所采用的一种企业制度,与现在的企业制度有很大区别。这种企业一般由国家全额出资,并由国家统一任命、考核和奖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收益也全部归于国家所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企业制度已逐渐被淘汰。现在所说的国有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这两种企业制度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就是股东都是明确的,并且股东对企业的债务都负有相应的责任。
而国有控股企业,从形式上它仍然是股份制企业,但是它又有别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因为它的股份不一定都能得到完全的确认。这里所谓的“完全”指的是股权的流通性。一般来说,只有国有股才能上市交易,因此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参与企业管理的工具。
那么,国有控股企业有什么特点呢?
第一,它的所有权结构是一清二楚的,即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作为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对企业进行监管和调控的权利。
第二,其经营管理和决策机制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在实际当中很多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占比较少,所以其在决策的时候会比较灵活,会更多地关注市场和企业的情况。
第三,它会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影响较大,尤其是负债能力会受到比较大的限制。这是由它的资金供给来源特性决定的。
第四,因为它能充分适应市场,并有能力获取超额利润,所以在扩张的时候比较善于利用外部资源和支持。这也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难以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