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类型中企业是什么?
1、企业的定义 依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适用本条款: (一)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从事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的商事活动,经核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 除从事非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可申请登记为企业的法人,成为企业法人。 但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属于特殊的合伙企业,不能作为企业法人进行注册。而个体工商户只能由自然人来担任。另外,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法成立的有一定数量成员,以互助合作为目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自愿发起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也属企业范畴。
2、企业的分类 对企业的分类,目前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按投资主体分(我国现阶段) (二)按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或是否有担保人分——设立时是否实缴到位:
(三)按资本构成情况分 注:不同地区对于新设企业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而非“出资总额”的说法,二者是有区别的,“注册资本”是指投资人承诺拿出多少钱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而“出资总额”是指全部出资者的实际到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