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能落户吗?
产能,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它是指一个行业部门或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可能生产的最低数量的产品。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在计划期内,某个工业部门应该生产的能力;二是指在整个国民经济计划期内,各个工业部门所应该有的大体生产能力。 简言之,产能就是企业生产产品的能力或者说是极限。
1.产能与产量是不同的概念。从定义上看,前者表示一种可能生产的最大数量,后者表示实际已生产出来的物品和劳务量。但是,在某些条件下,产能可以表示为产量的形式。例如,当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时,使市场恢复到潜在供给状态,此时,产能就等于产量。通常我们可以通过计算产能来实现产量目标。
2.产能是计划、执行和监督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一定的产能作保障。要想实施好项目,就必须事先估算项目所需的产能。当然,这种估算要参考过去类似项目的经验数据,并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如果没有足够的产能作为支持,再好的项目也很难付诸实践。同样,对于已经上马的项目而言,其产能的实现也是项目运行和控制的关键所在。如果缺乏对产能的有效监控,即使项目初期目标实现了,也可能会由于产能不足而导致项目失败。因此无论是从项目运作还是项目监管方面来看,产能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概念。
企业产能分为一般产能和过剩产能。一般产能是指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要在现有产能规模内进行调整、置换,禁止新建和扩建。过剩产能是指其他产能可以照相关规定跨省(区、市)转移和接收。
一、产能可落户哪里?
可以落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产能置换原则上要在本省(区、市)统筹,如需跨省(区、市)置换,须协同处置或实施协同处置项目,应在不影响当地产能总量的前提下统筹考虑。
二、产能指标从哪里来?
淘汰和拆除的生产线(或生产设施)设备:2017年以前建成的,退出、关停、拆除的合法运行产能,但未列入国家或省政府化解过剩产能计划和重污染工艺设备淘汰计划,且过去5年内没有验收使用的产能,或由异地迁入,在其原址未建设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的,视为有效产能,可以用于置换。2017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未纳入各省级总产能控制数量内的合法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原则上也可用于产能置换。其他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公告的产能可以用于置换。
三、如何取得产能指标?
与拥有产能指标的企业签订产能指标交易或置换协议。一般产能置换双方可在同一省级区域,也可以跨省(区、市)置换。一般产能置换指标的产能按照 1:1.25执行;水泥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原则上只能在省(区、市)内置换,不能用于新建项目。且淘汰落后产能的置换比例,不得低于1:1.15;对于特种玻璃项目的置换按照1:0。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