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成立基金会?
1、设立程序: 申请设立基金会的手续并不复杂,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基金会的申请材料; (二)登记机关审查设立基金会的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登记机关对设立基金会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准,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会予以核准登记。例如,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依法从事公益性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登记的公益法人的条件包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如果设立基金的初衷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或者即使不亏损也不属于公益事业范畴的,则无法核准登记为公募基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
2、设立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基金会可以分为公募基金会与私募基金会两种类型。其中,公募基金会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向任何公众募集资金的基金会。相对于公募基金会而言,私募基金会不能公开募集资金,其资金主要来自于慈善人士、机构或企业的捐赠,只能面向特定的对象如残疾儿童等进行资助。但不管是公募基金会还是私募基金会,都必须在登记中如实申报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3、设立条件: 设立基金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
(二)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章程;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办理机构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基金会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送设立申请书、章程、注册登记表等材料。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核并组织验收,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