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付来源怎么审查?
2016年5月,上海楼市迎来史上最严调控。 这次调控政策中提到了首付款资金来源要求: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并据此提取过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优先安排提取,且贷款额度应低于原房贷剩余款项;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额度可以上浮至贷款限额的3倍,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额度可以上浮至限贷额度的2倍。 同时,本市商业银行根据监管文件要求,也对住房贷款的首付款资金实施监管。
比如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就发布了《个人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了: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首期购房款项来源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清单。对于首次置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是父母赠与的,需要提供近亲属的征信报告和近半年流水;如果是在外地购房,则还需提供在外地的房屋状况证明及近半年流水。 而作为受央行、银保监会统一监管的国有大行,中国银行在审核贷款资质的时候要求相当严格,除了需要查看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负债等情况之外,还会查看家庭及单位的流水,对于首付款的资金来源更是有详细的要求—— 借款人提供的首付款凭证(含交易双方户口本首页及内页复印件)必须是事实交易双方的交易资料,不可由中介公司或第三方代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