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属于无形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准则所指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已经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因此对商誉的会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三条“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一)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二)商标权;(三)著作权; (四)土地使用权; (五)特许权; (六)商誉; (七)其他。”因此工程施工属于企业的存货,不属于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进行基建、更新改造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它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它属于一种建造工程过程中的财产或资金,是财产物资的一种特殊形式。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安装工程支出也构成在建工程。
工程施工核算企业承包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劳务费、耗用的材料和机械使用费等。在工程价款结算以前,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未完工程和未结算工程的成本。工程价款结算以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