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风投公司是股份制?
首先明确一点,VC/PE基本都是合伙人制,也就是说这些机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而是由多个合伙人共同组成的企业实体。 至于说股份制的问题,其实是指基金形式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影响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因为这类基金主要是通过募集大量的社会资金来投资,所以需要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基金”的形式进行注册,而且还要在“基金”的名称后标注“有限合伙”,比如某私募公司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为“上海某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那它本质上是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和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来进行运作和管理。 但是有很多创业投资基金会寻求“公司化”的做法,就是先成立一个创投公司,然后再由创投公司作为母体去发起设立基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期限的限制(合伙企业最长的存续期限为20年,而有限公司为无限期),同时希望借助公司的制度优势来提升运作的效率。不过这样做只是改变了基金的运作流程,并不改变基金的本质。比如我们公司去年在上海设立了第一只创投基金,名字就叫“上海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但是这只基金是通过公司形式设立的,因此我们在运作中会更多地借鉴公司制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