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香港妓女多的地方?
明代《广东通志·东莞县》记载,当时广州的娼妓分为“官妓”和“私妓”两类。所谓“官妓”指被政府登记在册、得到“营职”的娼妓;而“私妓”则无职业,靠拉客赚钱,流动性较大,其中不乏从内地来的姑娘。 这些来自内地的女子大多为战乱所害的良家妇女,或被诱骗贩卖的外地女人。
明朝中后期,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许多地区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被迫背井离乡、外出谋生。他们或是为谋求更好的生计,或是为躲避战乱,纷纷涌入南方诸省。在这些外来者中就有不少失足的妇女,她们或因为家境贫穷,或是因为战乱所迫,不得不走上卖笑之路。
据载,明嘉靖年间,因兵荒马乱,京师(北京)及周边一带的妓女大多流落至苏州、杭州两地。到了万历年间,北京城内妓院林立,“朝歌暮弦,花街柳陌”,妓女们倚门卖笑,招徕客人,成为当时北京城内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另外,由于明代中后期商人的地位有所提高,出现“工商皆本”的现象,致使一批又一批的商贩背着行李包,一路走一路叫卖,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职业——“行商”。他们大多来自长江中下游地区,其中除了男商贾之外,还有大量的女商人。
据载,当时杭州城内“诸行百户,以业名标集于辕门外,谓之‘旗手’;又有‘行头’,主其籍。内外江淮间,商贾往来,俱从此地”。这里的“旗手”“行头”其实就相当于中介或者是行帮的首领,他们负责管理所有所属行业的商人,并为他们提供各项服务。
女商人在此之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小,甚至出现了一些女首富。如南京女商人沈万三,苏州女商人顾阿秀等。还有一部分女性随丈夫四处经商,从事贩卖业,如贩盐、贩茶、贩木材等等。尽管这类职业一般属于男人主导,但也有不少女贩主自担风险、独当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