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算投资么?
收购,是资本运营中最常遇到的交易形态之一。 那么到底什么是收购呢? 广义上的“收购”,通常指一家公司(买方)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从而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根据是否涉及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可分为股权型收购与资产型收购;根据有无竞争状况,收购又可划分为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 其中,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的区分标准在于是否有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如果有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则此收购为恶意收购;如果没有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则此收购为善意收购。
而股权型收购与资产型收购的差异就在于所购买的标的物不同。如果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就属于股权型收购;如果购买的是目标公司资产,就属于资产型收购。 当然,企业并购中并不一定就仅仅存在一种交易模式。有时会出现混合型交易,即兼有上述两种交易模式的特征。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对于非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其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是比较模糊的,因此其收购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方式来实现整体上的控制。这种情形下,就很难说是属于前述的哪种交易类型了。
一说到收购,人们往往会想到恶意收购。事实上,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对恶意收购的界定都是相当严格的。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构成恶意收购。
《证券法》规定,收购协议成立后,收购人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诚意金或者定金。同时,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2)被收购企业的名称、住所;
(3)收购目的;
(4)收购时间计划;
(5)申报批准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6)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其注册地。
除依法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公司外,任何人不得为他人办理证券账户的开立或者撤销手续。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