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限购?
1.2010年,外地人在北京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限购房套;没有上述证明的,在本市没有任何房屋,可购1套;在北京有房的,只能卖一套来买一套。
2.2013年起,外地人只要在北京连续交纳5年以上个税或者社保,就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二套房需要满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购买(即以前无房贷记录、名下无住房的,无论是否落户京都可以购买两套;有房或曾经有过房贷记录的,只允许购买一套)。
3.2017年4月,北京出台政策,外省市居民在京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条件不变,仍为本市户籍家庭无住房且无商贷记录;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近五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首套房信贷政策。 与此同时,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限制条件也予以放宽。一是将家庭原有住房套数由原先的二套房信贷政策的“房管局备案”调整为“家庭无房或仅有1套在按揭中的住房贷款记录”即可办理;二是放松了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标准。具体为:贷款首付比例首次降低至3成,利率上调10%。
夫妻双方无房且均无贷款记录,可以首付2.5成,其中一方有房/贷款记录,首付6.0成。
非北京市户籍,需提供近五年内连续60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且名下无房,才能在北京买房,购房可首付3.5成。北京户籍在京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或非北京市户籍在京有1套及1套以上住房,暂停向其出售住房。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
对在北京市未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本市住满5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才可以购房,具体时间起始点也已经确定。
执行认定时间一律从购房家庭在本市住房交易系统网签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对于5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住房交易行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可以继续办理购房手续,不受影响。
自2012年2月15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单身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商品住房。
北京市的“限购令”新政是继上海与深圳之后,另一个实行“限购令”的城市,这也标志楼市调控进入以地方为主导的“限购”新政调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