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是什么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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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枕黄粱美梦留,功名未遂人消瘦。” 这句话有点意思! 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真的是一个 “美梦留” 的冤案——梦中杀人留冤案。 这年八月十六夜里,在保定府南门外大树林里,发生了一桩离奇命案。 林子里躺着一具无头尸体。 发现尸体的百姓围着观看,有人还惊呼: “这人没脑袋啦!是不是让野狗咬的呀?” 一会儿,巡道马德印带了几个捕快赶来,拨开围观的人群,仔细端详地上的尸体,只见他身穿一套破旧青衣,腰间束一根红腰带,看打扮像是南方人。 尸体已没有一丝气息,但胸前有个刺字“杨二郎”。 马德印略通文墨,在尸体旁摆上桌子,提笔写道: “身背重罪,无处逃遁,黑夜杀人,天明抛尸。” 旁边有围观者指点说: “此人半夜里还在林子边转悠,肯定不是好人,说不定还是杀人的凶犯呢!” 接着又有人低声说: “这人可能是河南来的杨二郎。” “对,这名字就刻在他胸口的。” “唉,真是死有余辜啊!” 马德印听后,把笔一扔,对捕快们说道: “此人果真叫做杨二郎,定是河南灾民,带回去好好审讯,务求查清真相。” 杨二郎被抓走以后,一直沉默不语。 直至次日深夜,在严刑拷打之下,他才招认是自己杀了人。 原来,杨二郎本是河南省南阳府人氏,家中排行第二,哥哥叫杨大郎。 康熙六年干旱饥荒,家乡闹起灾荒,兄妹俩带着随身衣物,背上背着家里唯一的一只木箱,里面盛着几件换洗衣物和几筒米饭,逃往北京。

途经保定时,身上所带银两耗尽,正好吃完最后一点粮食,杨二郎无奈,只好背着木箱去投奔在北京做小买卖的叔叔。 可到了北京后,杨二郎才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叔叔了。 身无分文的他在城里转了几圈,最终流落在郊外。 为了填饱肚子,他只有靠变卖身上衣物维持生计。就这样,一件衣服一件衣服地卖掉,从初夏一直到深秋,杨二郎终于卖光了所有衣物,还断了一只鞋子。 为了填饱肚子,他只能啃树皮、剥树浆,勉强果腹。就这样熬了一个冬天。

直到第二年春天,才有一户农家施舍给他一些口粮和缝制的新衣服。杨二郎感激不尽,拿出自家最后一枚铜钱送给人家,那可是他准备买粮的铜钱啊! 有了这笔钱,他总算在上海落下脚来。靠着帮人做点小工,赚取微薄的工钱,艰难地存活下来。 因为长年奔波劳累,身体虚弱,而且吃不饱饭,杨二郎渐渐瘦得皮包骨。

由于长期营养不良,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面容也显得极其憔悴。 杨二郎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死在保定的乱坟岗上。 他只记得自己来到上海之后…… 不,应该说是失踪之后……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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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在十二生肖中是善良、诚实、勤劳、孝敬父母和夫妻恩爱的化身。但是,由于兔子生性胆小,平时又很少和其他动物接触,信息十分闭塞,对外界又缺乏应有的警惕性,从而使自己成为冤案的代名词。

常言道:“狗有鸡犬之缘,兔有人兔之刑。”在十二属相中,兔子与人接触最多,受人控制最久,再加上自身性格胆小、没有主见、警惕性差,因此常常被人冤枉。

在我国民间的诸多传说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兔子受人冤枉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如“嫦娥奔月”的故事中讲到,嫦娥是因为吃了长生不死药才偷跑上天的,而逼使嫦娥吃“仙药”的却是她的化身——玉兔。这纯粹是一派胡言,如果问当时在房里的玉兔,它一定千呼万唤地喊冤。

“乌鸦报喜,喜鹊报丧”的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喜鹊有喜事才来报吗?乌鸦就没有喜事吗?事实并不是这样,当天上出太阳时,喜鹊出门了,而鸦则因无法在太阳下生存才闷闷不乐地缩回窝里。乌鸦报丧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谁听说过乌鸦站在谁家门口几天几夜不走?只有喜鹊才会,而人常常把它引申为喜从天降,有喜事要到家了。

人们常说,兔子没有爪子,狡猾的老鼠被它抓住,它不会杀也不会吃,只会把抓来的老鼠又放走,因此有“兔放老鼠——冤家聚头”、“兔蹬鹰眼——眼对眼上纲”的说法,可见兔子是多么不通人情达理,又多么没有主见!

“人怕见官,兔怕见狗”。在十二属相之中,最怕见人又是最容易被人控制的就是兔子了,再加上它缺少主见和警惕性,遇事时又是那么的胆小,因此它难免被人冤枉上身。

当然,生活中犯小错误是难免的,因此被人训斥,被人误解也在所难免。属兔的人应该吸取教训,做一个处事机敏、明辨是非、当机立断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扭转这种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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