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五行中意思是什么?
在《五行大义》中,作者对五行的定义是: 木,生之徒也,火,长之徒也; 土,化之徒也,金,收之徒也; 水,润之徒也, 风,散之徒也。 这基本上继承自《尚书·洪范篇》中的“五行”说: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因此也可以说,《洪范》的“五行”说就是汉代经学家们解释的“五行”说。这种释义为后世的道家所继承,如在东晋王嘉所撰《拾遗记》卷三中就说: “五行者,乃天地自然之气,金得土而敦厚,木得土而繁茂,水得土而凝静,火得土而温暖,土生万物,是以谓之土地也。 ”再如元代吴澄撰《五经正义序》也说: “五行者,五行之气,流行不息,非天地之中气,阴阳流行之分界也。然其流行,必待土而后行。 ”
可见《五行大义》所谓的五行定义与《洪范》以及魏晋以后的文献所述“五行”基本一致,都是指五类物质(或运动状态)的特性。 但是如果我们翻阅《史记·律书》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太史公言: “凡五属火者,一天下,平治、贞固,所以尊卑贵贱制命者也。 凡五属土者,德行惟宽,礼义不苛。 凡五属金者,肃杀为用,刚德并包。 凡五属水者,阴柔用事,浸润无穷。 凡五属木者,少阳用事,天道始兴。 ” 这里面的五行似乎已经变成了五方的地域性质,而且是和天文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央方色属于土,而四季中夏季属火,那么南方就属火行,同理,北方属水,西方属金,东北、西北则属土。这是一种以五方配五彩、应五时的方法。
这种说法显然不是来源于《洪范》,也不是东汉人所说的“五行”的概念。我推测这种观点的形成应该是来源于西汉末年的《京房易传》,因为此书中将八卦各配以五行之终始,其中离卦配午火,坎卦配子水,震卦配卯木,乾卦配戌土,巽卦配辰土,坤卦配未土。 同时此书还将十二辰与十二月加以配属: “子午卯酉四时居中,乾坤艮巽四方高。 乙丁己癸申宫位,丙戊辛壬亥乡中。 甲庚丙壬寅卯位,艮坤兑坎四维张。 丑末巳亥俱当令,青龙白虎两相伤。 ” 这里的辰戌丑末正是后来的地支方位,而寅卯巳亥则正好对应着现在的十二个月。
如果我们将十二辰与月季相配合,再配上八卦,就能形成8个区域,每一个区域代表一季,每一季代表一方。 而五行也正是依此周而复始地流动不已的。 所以这种按五行配五地的说法应该是最早的“五行”概念了。它的特点是完全脱离政治,只涉及天然现象。但《史记·律书》却赋予了它浓厚的政治色彩——尊卑贵贱都靠它来判定! 这是非常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