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不算供暖面积?
国家规定,凡是供生活的房间,包括客厅、卧室、书房等,都必须计算供热面积;而厨房、浴室、过道则不属于供热采暖范围,所以不需要计算供热面积。 那阳台应该属于供生活的房间还是供建筑的房间呢?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争议。 有人觉得,阳台是生活区域的一部分,应该计算供热量;也有人认为,阳台是为建筑服务的,不应该计入供热量。 实际上,阳台既是生活区域的一部分,又是为建筑提供服务。《住宅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 “住宅中作为居住空间使用的阳台(以下称生活阳台),应考虑其保温隔热性能并应按其占地面积和结构面积并入建筑面积。”同时,“与室内相通的阳台,无论是否封闭均应视为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并入相应居室的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可见,阳台算不算供暖面积,还是要看它是否与室内相通。
如果阳台是与室内相通的,不管是不是封闭阳台都要算供暖面积;如果是全封闭阳台,即使不供暖也应该算作全部建筑面积。 但如果整个房屋都是独立建造的,而且阳台不是作为居住用的,而是用于晾衣、栽种花草或者作为休闲区用,那么这类阳台就不算做室内,也不算是供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