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核销哪个部门负责?
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管理是使用部门的管理责任。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使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当固定资产因技术淘汰、自然损坏、安全需要、无法使用、质量缺陷,出现闲置报废等情况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定该报废资产是否还可以进行转移使用,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才能进行报废处置。
报废处置管理的具体流程:使用部门在发现闲置报废资产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如下操作:
(一)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资管平台”)在闲置报废管理模块的申请管理界面中填写“闲置报废申请”,填报时需选择处理方式(报废或闲置),填写资产明细,并勾选闲置报废原因;
(二)选择相应处理方式,填报完成并保存后,在闲置报废管理模块的申请管理界面中选择需要提交的申请记录,点击“提交申请”进行提交。由部门领导在申请管理界面进行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自动流至资产管理部门审核。
资产管理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审核通过申请的闲置报废申请单中填写审核意见和审核结果;如需退回,则在审核意见中填写相关意见后选择“退回申请”退回申请部门。退回申请部门的申请需由申请部门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
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自动进入“待处理”状态。使用部门将“待处理”状态的闲置报废固定资产集中放置在本部门的仓库中,由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做好保管和看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