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浇阳台违法吗?
我买的也是顶楼阁楼,开发商把外墙打了,在露台上种了许多植物(实际是绿化),现在想打掉重新规划,这样做合规吗? 另外如果打掉了,有没有赔偿?怎么赔? 急!谢谢!?
回答:不请自来~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跟开发商协商,看能不能就露台改造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又确实对露台的改造有必要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不是最终解决方案并很可能导致诉累,因为一旦判决败诉,你不仅需要恢复原状,可能连案件受理费都需要你承担。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棚、车库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本案中,假设露台属于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专有部分”,则根据该解释第四条,建筑区划内,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如果你将露台改作它用,且违反了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你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当然,你也可以主张你的露台并不属于“专有部分”,而属于整栋房屋的公共部分,从而避免承担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但要证明你的露台不属于“专有部分”,你需要承担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
同时,你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即使你的诉求能够得到支持,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也会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得到彻底实现——即法院判令你恢复露台原状,但你却无法实际恢复原状或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恢复费用。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 所以,如果你的露台原来就是绿地或用于其他公用设施建设的,而你又要恢复的话,就可能需要在原地原样复原,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如果经依法鉴定,你的露台确属私建滥建,那么,你就可能需要承担拆除违建部分的义务,并有可能因此面临被罚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