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阳台是不是违法?
小区公共排水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使用的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或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等。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场所、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办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第八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对物业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对于占用本楼栋的排水管网而私自接水管、修建化粪池的行为,是侵害了其他业主共同权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7条的规定以及《上海市房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和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同时,擅自将阳台改建成卫生间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把阳台改为卫生间不但不合规范,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因将阳台改成卫生间而发生渗漏导致楼下邻居遭殃时,楼上的住户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还广大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