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彩票中奖几百万?
安康首例彩票中奖“逃税案”一审宣判:中48万六合彩,退缴税款2万多元。
“逃税案”源于2012年6月19日中得的一张六合彩彩票,中奖金额约48万元,次日,李某前往兑奖,兑奖过程中,彩票中心按规定扣缴了其个人所得税2.89万余元,剩余44.69万余元兑付给了李某。
李某认为缴税是应当的,可是要缴纳这么多有点“冤”,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李某向办理兑奖的工作人员提出能不能少交点税,并许诺给其好处费。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向单位汇报后拒绝了李某。多次遭到拒绝后,李某仍不死心,又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工作人员,扬言:“我如果抓不住你,我会抓住你的父母、妻子、孩子。”
2012年7月6日,李某雇了一辆车,在车上给工作人员塞了两条烟和一些现金,工作人员拒绝后,李某从车里拎出一把菜刀出来,扬言:“不给弄好我就死给你看!”工作人员十分害怕,在没有向单位报告的情况下,按照李某的要求,向税务机关称是自己误操作导致票款不一致,要求重新开具税票。税务机关开具新税票后,李某用2448元的银行手续费换取了1.6万多块钱的少缴税款。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恐吓的方式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少缴税款1.6万多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遂以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多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